关于本人确认资料

申请提供个人信息时,所需的本人确认资料参见下述1,由代理人申请时参见下述2。

1.申请人本人确认资料

申请提供个人信息时,请准备下述1~6中任意一种本人确认资料。准备确认资料的费用由申请人负担。

  确认资料 注意
1 驾驶证复印件

住民票复印件
记载有“姓名”和“ 现住址”并且在有效期内的资料
自发行日起3个月内的资料
2 护照复印件

住民票复印件
记载有“姓名”并且在有效期内的资料
自发行日起3个月内的资料
3 健康保险证或健康保险证卡片的复印件

住民票复印件
记载有“姓名”和“ 现住址”并且在有效期内的资料
自发行日起3个月内的资料
4 年金手帐复印件

住民票复印件
记载有“姓名”和“ 现住址”的资料
自发行日起3个月内的资料
5 长期护理保险的保险证的复印件

住民票复印件
记载有“姓名”和“ 现住址”并且在有效期内的资料
自发行日起3个月内的资料
6 居民基本登记册卡的复印件

住民票复印件
记载有“姓名”和“ 现住址”并且在有效期内的资料
自发行日起3个月内的资料

※上述确认资料中如果记载有本籍地,请遮住“本籍”的内容后复印。

2. 由代理人申请提供个人信息时

1) 法定代理人申请时

A) 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申请时

  • 可以确认法定代理权的资料
    本人的亲权者申请时 本人的户籍抄本1份
    本人的未成年后见人申请时 本人的户籍抄本1份
    (“后见”是“监护”的意思,下同)
  • 可以确认是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本人的资料
    (上述“1. 申请人本人确认资料”所记载的确认资料)

B) 成年被后见人的法定代理人申请时

  • 后见开始审判时
  • 可以确认是成年被后见人法定代理人本人的资料
    (上述“1. 申请人本人确认资料”所记载的确认资料)

2) 委任代理人申请时

  • 本公司规定的委任状1份
    在委任状上盖好登记印章,并提交本人的印章证明书。

※由代理人领取本公司的个人信息提供等处理结果时,须在委任状中写明“委任领取 个人信息的提供等处理结果”。没有写明时,本公司会将个人信息提供等处理结果直接寄给本人。